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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解决小产权房的措施与途径

日期: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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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城市房价起伏不定,很多人仍然不顾各种风险去购买小产权房,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由于小产权房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明确,导致目前因小产权房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于是关于小产权房应如何解决,究竟是合法还是非法就有了许多争论。

一、完善我国小产权房的法律制度。小产权房的困境根源在于我国目前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不合理,该制度严重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对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实行改革,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土地法律制度。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需要土地管理法规进一步细化。对与保护我国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相矛盾的法律条款作相应修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的各种不合理限制予以取消,让我国广大农民享有农村集体土地非农化进程中的土地所有权、收益权、发展权和处分权等各种权益。

二、完善土地征用法规,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应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完善征地程序,确保在征用农民土地过程中土地权利人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把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变成一个平等财产权利主体交易的过程,合理分配政府、开发商、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在征地过程中应获得的增值收益。

三、尽快解决现存的小产权房问题。在新的法律和政策出台之前,必须严格禁止新的小产权房开工建设,以确保现行法律的有效落实。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屋的购房者的条件经过核实符合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购买规定时,可由相关部门核发相应的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所有权证书。对于此类房屋在日后使用中的出租、转让也依照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该小产权房屋既不符合国家有关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有关规定,购房者也不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的,由发证机关核发特殊房屋所有权证。持有此类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购房人可以自己居住,但在未来房屋的所有人变更时,应当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的税费。

总之,小产权房是在特殊的市场环境下产生的经济现象,说它合法,它不具备合法的特征。全盘否定,它又在平抑房价疯涨、解决市场供需矛盾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谢云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