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南京邦禾农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书友缘文化有限公司、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袁亚非、陈奕熙夫妇:
根据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将其对如下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抵押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抵押人、担保人,从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资产清单:单位:元
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及费用等担保人抵押人抵押物描述诉讼情况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299557074.8386201709.76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鸿国实业/宏图高科1000万诉保证人
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股股票质押金浦投资
美丽华实业(南京)52000000.0011460115.97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鸿国实业--未诉讼
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
书友缘文化有限公司、陈奕熙夫妇
南京邦禾农业科技38000000.007592833.99--未诉讼
实业有限公司
宏图三胞高科技术186045989.0023802605.69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诉讼
有限公司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
本表中利息暂时计算至2023年6月20日。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债权受让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