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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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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 诉前调鉴双管齐下 成功化解医患纠纷

日期: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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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期,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在诉前阶段通过“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管齐下新模式,妥善化解一起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脑死亡的医患纠纷案件。

21岁的患者王某某因胸闷气喘至某医院心胸外科住院治疗,行胸腔镜下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转入ICU,呈深度昏迷状态,经查处于脑死亡状态,病情危重,预后极差。医患双方对于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发生争议,于是患方起诉至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本案特邀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在了解到医患双方对于医疗行为的过错责任比例争议较大,无法单纯依托调解化解矛盾后,调解员立即与本案承办法官王芸、法官助理曹晓舟沟通,共同组成专业的诉前调解鉴定团队,经过共同探讨交流后决定尽快引导患方提出医疗过错责任鉴定申请,案件审理法官及法官助理指导当事人一次性全面提交鉴定检材后高效、快速地委托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经鉴定,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充分谨慎注意义务、未予足够重视及干预处置等过错,对于患者损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在有明确鉴定意见且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调解团队再次约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考虑到本案情况较为特殊,患者王某某虽已经医学判定为脑死亡,但仍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体征,此时患者父母经历着艰难而痛苦的抉择,调解团队仔细总结案件争议焦点,柔性化解纠纷,耐心安抚患者家属情绪,细致告知相关权利,向医患双方解释不同方案选择情况下所带来赔偿方案的区别。患方家属还担心即使达成调解协议,若医院方出尔反尔拒不履行,前期调解都将前功尽弃。为了消除家属顾虑,调解团队耐心地向家属释明法院调解书所具有的强制执行效力,与判决书一样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解清楚情况后,患方家属才放下心中顾虑,愿意继续配合诉前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院方同意赔偿患方损失合计190万元,免除剩余全部医疗费用,并且同意全力协助患方办理出院,安排120救护车将患者护送到指定医院继续治疗。

“诉前调解+诉前鉴定”双管齐下的新模式,作为一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受理前”的柔性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了特邀调解员以及法官的各自专业优势,既能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曹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