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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数字经济下智慧税务建设研究

日期: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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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税务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课题组 常 琳

全球经济正处于深度转型发展阶段,传统经济增长乏力,而数字经济却在悄然兴起,并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开花结果,对生产、生活、治理方式等带来全新的变化。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税务工作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探究数字经济对智慧税务建设的影响,并提出智慧税务建设的实现路径。

一、数字经济对智慧税务建设的机遇

(一)推动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

数字经济发展如火如荼,发展过程中带来的税基侵蚀、利润转移问题也比较突出。为此,需要国家层面加速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税收法律体系,税务部门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对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纳税主体、交易资金、需登记申报信息、纳税地点进行明确界定,以减少税收流失。

(二)促进税收工作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的发展带动数字技术在各领域开花结果,为经济复苏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新的发展模式,也为税收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带来了机遇。税务部门应乘势而上,利用好数字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资源,加速税收工作数字化转型,以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二、数字经济对智慧税务建设的挑战

(一)数字经济扩张对现行税制带来冲击

一是对纳税人有效监管难。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信息传输、商品服务交易更加快速便捷,交易活动存在较强隐蔽性、分散性。二是课税对象难以准确界定。数字经济的高渗透性使得不同产业交叉融合,业务边界模糊。三是纳税地点难以准确认定。数字经济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易,突破空间地域限制,造成许多跨国公司利用税制差异,将税费缴纳到低税率国家进行避税。

(二)数字经济发展对纳税服务工作提出考验

一方面,倒逼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方式。一是跨区域跨层级跨平台交易加大了管理难度,税制要素难以界定,传统纳税服务以区域为界限进行管理的模式弊端凸显。二是信息传输具有隐蔽性,传统纳税服务方式已不适用新形势,亟须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倒逼纳税服务人员提升工作能力。一是需要加快税收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更新,吸收新政策法规以更好地向纳税人宣传普及并提供相应服务。二是对数字税务复合型人才需求加大,数据资源挖掘利用、大数据预测分析等需求增加。

三、数字经济下智慧税务建设实现路径

(一)加强税收制度建设,完善智慧税务法治体系

1.完善数字经济税收制度

对数字经济征税需纳入税收法律体系当中,尽早选择确定一种数字经济征税方案,着力推进对数字经济征税的立法进程,完善相关税收制度,以保障数字经济税收的公信力以及权威性,充分做到有法可依,保障数字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损害国家利益。

2.完善信息数据法治保障

要推动智慧税务建设,首先应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关于数字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推动数字化与法治化的深度融合,规范税收数字治理,打击信息犯罪,使数字技术应用在“税务—技术—人”的有机融合中呈现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

(二)推动税收征管改革,优化智慧税务数据平台

1.稳步落实“金税四期”任务

技术平台升级是智慧税务建设必走之路,缺乏技术支撑和驱动,智慧税务发展必定举步维艰。为落实加快“金税四期”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立后破、平滑演进”的具体策略,意在运用税收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严密的技术网络,对税收征管全环节、全流程进行新技术覆盖。

2.推进数电发票业务改革

“数电票”是税务部门急需开发的数据资源矿藏。这项业务可以实现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为纳税人提供更现代化的发票服务体验,为税务机关获取涉税数据流插上智能化的翅膀。在数字经济业务隐蔽性强的背景下,也方便税务部门实时掌握企业的开票交易数据,促进涉税企业税法遵从度的提升。

(三)完善数据交换模式,搭建数据共享应用体系

1.加强部门间税收数据共享

建设智慧税务不只是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过程,还需融入地方数字政府、智慧城市等建设中才能发挥最大价值。要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完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为国家宏观经济分析提供助力。

2.推进数据化多场景应用

在内部,借助智能化平台,按照税务人员所处层级、部门、职务、岗位、业务范围,智能推送工作任务和完成标准,进行个性化考核评价,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在外部,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纳税人办税行为特征画像,强化对其办税习惯、服务需求、遵从状况的智能分析和提前预判,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积极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