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环资审判 走进长江双山岛
日期:11-30
2023年11月23日,江阴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以下简称“长一庭”)来到张家港市金港街道双山岛老圩村开展巡回审判,对沈某某、赵某某、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当地护河员、老圩村村干部及周边村民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2022年3月28日至4月12日期间,沈某某等人经预谋,由徐某至长江张家港段张皋汽渡上游附近水域望风,沈某某、赵某某从上述水域驾驶橡皮艇入江,前往长江张家港段双山岛小五圩外侧水域,先后多次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实施非法捕捞,捕得长江刀鱼等渔获物,并将部分渔获物用于出售获利。
庭审前,经法庭主持调解,公益诉讼起诉人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沈某某、赵某某、徐某、朱某某达成调解协议,分别缴纳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的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5871.2元,并自愿缴纳渔业资源恢复费用6000元,用于长江增殖放流。
合议庭经审理后,根据三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履行赔偿义务等悔罪态度,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二至四个月,并适用缓刑。被告人沈某某、赵某某、徐某三人皆表示认罪服判。
2023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也是“三年强基础”的收官之年。十年政策的保障为长江水生生物赢得了休养生息的宝贵时间,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均呈现恢复的良好态势。长一庭认真履行环资审判职能,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等危险方法或灭绝式工具实施长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同时加大涉渔案件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打击效果,长江非法捕捞案件逐年下降。下一步,长一庭将从促进长江流域生态持续恢复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十年禁渔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为深化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将注重与公安、检察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开展协作,构建多元共治保护格局,推动长江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余 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