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资产状态描述
截至2023年 10 月31日。该20户资产债权本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4166.47 万元,具体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所在地 债务人名称本金余额欠息 担保保证人名称 抵押物位置、类型、数量、
方式 产证编号、面积等
1南京市南京市荣达盛家具有限公司85.1051.71 保证胡爱琴、南京百康家具有限公司、鲍江涛、陈敏亚、干黎明、初海艳、干月明、陈相根无
2南京市南京市江宁区王墅门窗有限公司312.16199.73 保证江苏新东华贸易有限公司、李大根、王金明、李敏、李小平、李旸、王玉华无
3南京市南京东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3.2798.33 保证南京宏帅贸易有限公司、曹晓敏、沈晖茗、陈勇、施健无
4南京市南京民康机械有限公司48.5595.21 保证南京索立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邢健、邢克伦、沈国义无
5南京市南京玖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44.5276.76 保证南京英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王琨、窦堡详、王新之、叶蕾、吴忠、叶啸无
6南京市南京市建邺区新大成家具商城97.2165.38 保证南京盛永昌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美豪家具有限公司、王玉华、赵翠英、董丽君无
美华办公家具经营部
7南京市南京正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98.77105.38 保证南京海青药业有限公司、董正军、周玲、崔海青、魏斌、南京雷勒科贸实业有限公司无
8南京市南京朗泰包装有限公司198.1357.87 保证南京益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惠电器有限公司、贲海俊、陈紫君、王萍萍、无
张兵、王迎春、高管云
9南京市南京琨拓钢材贸易有限公司30.0014.65 保证钱士雷,刘平无
10南京市南京华韵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68.8360.70 保证江苏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徐元俊、郝玉芬、林文武无
11南京市南京修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0.0019.62 保证王司华、胡小云无
12南京市南京鹏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47.65134.66 保证南京江陵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陵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王小银、周兴美、王玉婷、无
张如兴、马明生、南京鹏盛机电有限公司
13南京市南京正晴和茶文化有限公司397.69196.56 保证南京溢嘉运输有限公司、南京禾力清能电气有限公司、杨海峰、夏瑶无
14南京市南京浦口永丰塑料厂242.20527.71 保证南京巨鑫钨钼有限公司、苏广春无
15南京市南京市浦口区龙宇制衣厂288.80415.40 保证南京曼侬服饰用品厂、南京京安标志服装有限公司、张忠全、李万斌、朱庆伟、无
16南京市南京银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430.00390.01 保证江苏洲豪农资有限公司、朱丰、钟晓旭、钟小玲、钟定能、江苏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
肖金玉、刘英、刘进海
17南京市南京跃檀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44.54323.98 保证江苏琴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刘国强、高原、刘炳生、郭荣杰无
18南京市南京顺云科技有限公司100.00101.87 保证陈晓林、丁筱梅无
19南京市南京金吉鸟健身服务有限公司176.3749.17 保证周荣、马国芳无
20丹阳市丹阳盛鼎烟酒贸易有限公司662.671,086.74 保证江苏新亚特钢锻造有限公司、郭洪才、郭伟、张红霞无
合计4,166.474,071.44
具体转让债权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
特别提示及声明:上述不良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公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并不构成我公司对不良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不良资产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应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资产处置的意思表示
我司对该户债权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减免、协议转让、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等。
三、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要求
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购买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良好,能够接受我公司要求的付款方式及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曹女士,电话: 025-58398195
电子邮件:hegy@sz-amc.com,caoqinhui@sz-amc.com
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竹园路 6 号运河铂湾金融广场8幢
邮编:215000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工作日止。
六、公告期内受理征询或异议,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12-68728653(我公司审计监察部)。
上述债权资产详细信息,请登陆我公司网站查询: http://www.sz-amc.com/ 。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