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设施使用行为,有效解决“生鲜灯”可能误导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感官认知的现象,近日,如皋市监局九华分局积极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向经营者宣传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分局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超市生鲜区、肉店、熟食店等相关单位进行上门宣传,发放提醒告知书,明确规范要求,限期整改。
监管人员在开展禁用“生鲜灯”宣传的同时,还对相关主体的环境卫生、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食品安全这项工作落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维护市场诚信消费环境,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
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对消费者进行了宣传讲解,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内容,鼓励消费者对商家的整改情况进行主动监督。徐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