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开出全省首张销售茶烟案罚单
日期:11-23
本报讯 近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正当竞争茶烟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法对经营者销售混淆商品行为开出全省首张销售茶烟案罚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100元。
前不久,通州区烟草专卖局接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五接镇某经营场所销售混淆茶烟,通州区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黄鹤楼1916”“囍”等茶烟共计125条,茶烟在名称、包装尺寸、规格型号、包装颜色、包装风格、装潢图文标识及布局等各方面与“黄鹤楼1916”“囍”等知名卷烟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批“茶烟”依法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初步审查并抽样送检后,证明涉案茶烟不含烟碱成分,通州区烟草专卖局将该案件移送至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吴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