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长宪:本院受理原告陈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确定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由被告承担抚养费;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金湖县人民法院
张旭东:本院受理原告卢国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苏1003民初91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卢灿雁:本院受理原告石兆宏与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证据材料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沈爽:本院受理原告崔琴与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壹份,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盱眙县人民法院
顾大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耳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5527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1月4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张开刚: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开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23) 苏 0505 民初 5106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李欣:本院受理原告黄烈春与被告李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 0505 民初5949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周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告周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 民初6372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赵波、苏州华杨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告赵波、苏州华杨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 0505 民初4023 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送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朱林法:本院受理原告朱祥敏与被告朱林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836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比曲木呷:本院受理的原告高新区枫桥小马租车商行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740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合并公告
根据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美元)与昆山鼎昌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000万美元)的吸收合并协议,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昆山鼎昌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存续,昆山鼎昌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解散注销。
昆山鼎昌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归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后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9,000.00万美元。
特此公告。
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
昆山鼎昌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