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财会监督,优化财政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厅将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让行政相对人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