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军家:本院受理原告陆景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311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葛启兵:本院受理原告盱眙孙加山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戚飞:本院受理原告盱眙亿强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付海龙、付大明:本院受理原告龚吉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丁顺: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长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管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马登忠:本院受理原告赵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4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盱眙县人民法院
刘路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诉你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830民初2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盱眙县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常孝飞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盱眙亿达运输有限公司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盱眙县人民法院
孙小红:本院受理的原审原告黄建忠与被告林建东、顾红英、林慧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作为林慧怡法定代表人的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再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沈慧、山东两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弘与被告沈慧、山东两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957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互联网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合并公告
根据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并协议,两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解散注销。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归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承。
合并前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430.74元;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30973.86元;合并后镇江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39404.6元。
合并后镇江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承;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债务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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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