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香、张香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诉刘二波、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311民初2811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付成山:本院受理原告戴成俊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薛山:本院受理原告季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孙宏伟、王玉萍、江苏致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590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倪满意、陆玲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578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马文兵、马传清、江苏长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589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冯建波、陈志兵、盱眙尚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65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张宇峰、谢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656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贾双龙:本院受理原告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60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盱眙县人民法院
债权转让通知书
徐州德客城置业有限公司、德兰集团有限公司、沙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将我司对贵方所拥有的(2020)苏民终890号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总额,依法转让予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此转让债权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贵方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应向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受让人: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3年11月6日股东决定,泰州成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300万美元减至100万美元,投资总额从300万美元减至130万美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联系人:马雪林 联系电话:13606268073
泰州成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