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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大丰法官往返1200公里, 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日期: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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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B03版:经济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盐城大丰区法院执行局执行组一行四人驱车往返1200余公里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当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纠纷案,申请执行人拿回了“血汗钱”。

陈某系大丰本地人,近年来为了谋生,陈某一直在浙江舟山等地跟着王某打工。2021年左右,王某承包的工地发生了一起事故,导致王某资金周转困难,便未再向陈某支付工资。陈某多次索要未果,便于2022年向大丰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本院诉前调解确定王某共计差欠陈某工资报酬48000元,并约定分期给付。然而文书生效后,王某不仅未按照协议履行,且分文未给,还玩起了“失踪”。2023年1月,陈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王某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亦未能发现其下落,本案暂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10月18日凌晨,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来电告知在浙江舟山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的行踪及其临时居住地。执行法官随即驱车奔赴600多公里外的舟山。在申请执行人的协助配合下,顺利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并对王某住所依法进行搜查。搜查出现金9000元、男士劳力士手表2块、男士戒指一枚、手链两串等财物,并发现其使用的他人账户注册的微信余额有12000余元。执行法官随即对上述财物进行扣押,并将王某带至当地法院谈话。经过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告知其行为属于规避执行涉嫌拒执犯罪。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凑足了48000元并全部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回了“血汗钱”。

“执”责在身,虽远必“行”。此次异地执行,执行干警们不怕苦、不怕累,无惧艰辛路远,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大丰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强制力,诠释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继续保持政法铁军的精神气概,以为法为民的履职担当、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董正远 曹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