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两地法院签署 《东西协作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共建协议
日期:11-01
本报讯 10月26日,《东西协作司法保障“一带一路”建设,连霍两地基层法院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举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禹敏,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金林出席仪式并讲话。霍城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力,连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利分别代表两家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禹敏表示,连云法院自贸试验区法庭、霍城垦区法院霍尔果斯法庭地处祖国一东一西,位于“一带一路”核心节点,两家法院依托两个法庭作为联系点,签约共建,将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陆海内外联动、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宋金林表示,连云法院与霍城垦区法院建立协作共建关系,是双方发挥东西口岸的区位优势,强强联合,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格局,进一步提升司法护航“一带一路”建设水平又一有力举措,也是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签约仪式由连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华主持。霍尔果斯法庭庭长冶文贵、连云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庭长赵地分别通过视频连线及现场发言形式代表共建法院联系点作表态发言。(唐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