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3亿元积极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历史文化保护
日期:10-3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近期,省财政厅下达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重点项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和村镇建设重点示范项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是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资金2.37亿元,支持7个历史地段和1个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项目,从延续传统风貌、改善设施功能、促进活化利用、推动共建共享等方面,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人居环境质量和空间品质,提升保护利用水平,探索保护传承多样化路径,促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二是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资金3600万元,支持4个县市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县建设,创新传统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方式,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机制,探索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模式和县域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模式,整体提升乡村风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方法路径。
三是村镇建设示范项目资金2900万元,支持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等3个镇街开展综合示范段建设,结合省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试点、省级重点中心镇建设、特色小城镇培育、沿海特色风貌塑造以及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坚持“小而美”的导向,聚焦完善小城镇功能配套的项目,注重更新改造,提升建筑品质,彰显地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加速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苏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