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联合拘留所推动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
日期:10-25
本报讯 “对被司法拘留人全面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是社会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和公安机关共同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和社会责任。”近日,在宿迁市宿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宿城法院与宿迁市拘留所共同签署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共建协议。
宿城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金龙介绍,签订共建协议,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更好地发挥拘留所在保障司法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职能优势,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合力解决法院判决、裁定执行难问题。
近年来,宿城法院和宿迁市拘留所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两机关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探索新形势下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科学方法和有效路径,建立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化解被司法拘留人所涉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不和谐因素,确保司法拘留措施和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解决执行难和平安宿迁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近3年,经拘留所和法院共同协调化解的司法案件280余起,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联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围绕群众满意、案结事了的目标,宿城法院全力构建具有宿城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解纷新格局。以法院为主导,联合人民调解、公安调解力量,完善行业、行政、人大等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一体两翼、四轮驱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截至目前,共委派诉前调解案件28225件,结案28107件,调解成功10394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到100%。(朱来宽 沈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