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
日期:10-25
本报讯(记者 沈玉青)10月2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王学锋在会上解读了《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海楠、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树兵、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戴民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钧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办法》包括总则、集中建设的实施、集中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四章二十八条,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对于提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综合效益,防范各类风险,将集中建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王学锋介绍了《办法》的三个特色亮点。一是建立了组织实施体系。明确地方人民政府、集中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在集中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明晰使用单位和实施单位的工作权责分工,确立了集中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二是规范了集中建设实施。从提升管理专业化水平、严格控制概算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规定实施单位应当优化项目建设组织模式,选派与项目建设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项目信息资源共享。规定项目非因法定事由致使投资超过概算的,可以相应扣减实施单位的集中建设管理费用等,加大概算执行力度。三是创新了协调管理举措。为实现有效沟通,切实满足使用需求,保障建设进度,规定实施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后及时进行项目对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实施单位应当充分考虑使用单位提出的合理使用需求和改进建议,并特别规定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据悉,自2017年到2021年,江苏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意见、办法,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目前,全省已有集中建设监管单位155个,实施单位645家,从业人员约3万人。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省实施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3114个,总建筑面积1.26亿平方米,总投资8474亿元。2019年以来,省级层面批复项目131个,总投资356亿元,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已交付使用项目32个。
下一步,江苏将以省政府令正式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走深走实,助力我省社会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当表率、做示范、走在前的果敢担当,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