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等权利转让给苏州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请债务人及时向苏州国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原债权人 债务人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个人贷款合同》 人民币: 本金余额:¥2,238,103.91元;利息:¥122,293.79元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赵芬 [编号:苏光园区 240万元 (暂计算至2023年9月8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
2020029号] 约定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合计 人民币2,360,397.70元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