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榕工贸沭阳有限公司股东会 会议决议
日期:09-25
时间:2023年8月20日 上午10:30
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东都广场六楼会议室
召集人:江玉彬 主持人:江玉彬
本次会议应到股东三人,实际到会股东1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80%表决权的股东江玉彬1人。股东兼监事吴克华、股东黄梅铿、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克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经代表80%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同意免去吴克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同意选举确认黄家福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同意免去吴克华监事职务、同意选举确认江玉彬为公司监事;
3、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向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移交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财务资料和经营资料;
4、公司积极配合办理股东会决议事项和相应的行政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5、同意修改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会通过章程修正案;
6、同意公司营业期限10年变更为20年,自2013年8月2日至2033年8月1日;
7、股东会委托黄家福为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人,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全体股东签字:江玉彬
闽榕工贸沭阳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