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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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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扬州:聚焦“厂中厂”安全隐患 联合排查整治出成效

日期: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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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经济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9月19日,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扬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厂中厂”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与规范管理2023行动,重点对全市范围内所有“厂中厂”集中开展一轮再排查、再整治,持续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管控全市“厂中厂”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卜广年主持会议。

“厂中厂”是指一个生产经营主体将厂区的全部或部分场所出租给其他主体 (包括单位或个人),在同一厂区内存在两家及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厂中厂”现象目前在扬州市普遍存在,是民营制造业重要组成部分,其成因复杂,普遍存在隐蔽性强、流动性强、生产风险叠加、管理基础薄弱的特点。对此,扬州市安委办迅速牵头组织应急、公安、住建、城管、市监、生态环境、供电等部门成立联席会,研究起草了《“厂中厂”联合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县、乡两级监管人员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见,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逐一梳理、研究、采纳,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行动方案》和《行动指南》。

据悉,《行动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排查事项、责任分工、排查步骤、工作要求等五个部分。行动主要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定方案、广泛动员部署阶段。重点任务是编制联合检查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机制,落实联合检查人员和队伍等准备工作;第二阶段为自查自改,联合排查交办阶段,主要由企业对照《行动指南》开展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委会牵头本级各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形成交办清单,上传信息系统;第三阶段为打非治违,组织集中攻坚阶段。对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移交的相关企业,采取责令限改、行政处罚、拆除关闭等措施;第四阶段为完善标准,推动规范管理阶段,进一步提升全市“厂中厂”本质安全水平。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基础处负责人燕平在接受采访时说,目前,市、县、乡三级已经建立831人的检查人员库,成立138个检查组,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对照前期掌握的“厂中厂”租赁双方清单底数开展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根据8月初各地统计数据,全市“厂中厂”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共计6593家,其中出租方1580家,承租方5013家。联合排查行动开展以来,各地深入开展“扫街式”大起底、再摸排。截至9月18日下午,摸排采集出租方1769家,承租方5659家,共计7428家,累计新增835家。各检查组对照6个方面24项检查内容,现场检查“厂中厂”单位3155家,累计排查隐患3365项,其中重大隐患70项。通过联合排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主要涉及消防安全、违章搭建、租赁双方未依法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张贴作业岗位风险告知卡和专(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未佩戴监督臂章上岗等。接下来,市应急管理部门将在企业自查和联合排查的基础上,依法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攻坚。各职能部门执法机构根据前期排查结果制定本部门“厂中厂”专项执法计划,明确执法的对象、范围和重点,对存在隐患问题突出的“厂中厂”组织执法检查,对排查交办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欢迎广大市民通过安全生产有奖投诉举报电话12350提供更多有效线索,当然也希望媒体记者在做好广泛宣传的同时予以监督。

江都区在隐患排查整治中,针对“厂中厂”隐蔽性、流动性强的特点,开展“厂中厂”“双见底”专项行动(数量摸排见底、隐患排查见底),彻底摸清“厂中厂”底数。累计排查出“厂中厂”企业1392家,组织第三方帮助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辨识管控216家,发现一般隐患3511条、重大隐患1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对12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单位、各镇(园区)工作职责;配齐配强联合排查小组,对排查人员开展“厂中厂”安全排查小程序操作培训,并逐家开展排查。截至目前,已采集“厂中厂”企业信息1505家,完成检查1156家。针对监管执法力量不足、信息化水平不高、厂房出租标准不严等问题,通过纳入网格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打卡”机制和规范厂房出租行为,切实强化信息赋能、源头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生态科技新城对全区3930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包含“厂中厂”、酒店日用品业企业、家庭作坊和餐饮店等,借助市“厂中厂”排查小程序,依托区级鉴定整改在线更新表,2863家鉴定整改进展质态一一实时可见,每周至少一次“四不两直”全面督查和若干专项督查,党群、纪委与办公室联合印发督查通报,确保督查的质量与分量。同时,制定指导手册发放到每个企业与监管人员,制定“厂中厂”16条、酒店日用品10条、作坊硬10条、餐饮店10条等标准,参照拆迁工作挂图作战完成一家标注一家,另外,打造四类示范,制定公示牌、标识标志标准等。

“近期,市安委办将组建4个检查组,对全市‘厂中厂’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第一轮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在执行中不走样、不变形,保障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问题、务必整出成效。”扬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李茂宗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建立动态排查机制、联动执法机制和规范监管机制,把“厂中厂”专项整治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具体抓手,全力推进“厂中厂”规范化监管,加快企业安全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时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