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 “三举措”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
日期:09-12
泰兴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的内在要求和前置条件,有效防范政府投资的风险,保障地方财政的平稳运行。
严审项目,把好评估“审核关”。根据《泰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从严进行评估手续审核,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评估。本年度内,如需新增投资项目,必须确保不超过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限额,且主管部门需在通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方可纳入投资计划,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全面梳理,控制评估“进度条”。兼顾当前和长远,全面梳理本年度实施、非本年度实施惠民城建项目和交通强市项目300多项,建立项目台账,明确资金来源。根据项目进度分梯次、按阶段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对已出具评估意见的项目,及时更新数据,实时掌握项目评估情况。
统筹兼顾,搭建评估“平衡桥”。坚持项目投资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匹配,统筹促发展与保民生二者平衡,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约束力,控制政府投资总量,保障民生支出足量。泰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