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工作走进凤凰街道
日期:09-07
去年以来,受高港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全市诉讼案件管辖范围调整影响,高港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此类案件虽然标的较小,但体量大、涉及面广、纠纷形式多样、矛盾易激化,已然成了令人头疼的“城市病”。
正值高港法院启动“全链条”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之际,8月30日下午,高港法院干警突破传统的等案上门、坐堂办案的诉讼模式,走进住宅小区集中的凤凰街道,开展物业纠纷法律知识宣讲,将法律良药带到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中间,强固链条源头力量,推动诉源治理重心前移。凤凰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法委员孙晓军主持宣讲会,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各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物业联络员、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小区业委会主任、业主代表等共计200余人参加。
会上,高港法院立案庭谭毅庭长首先介绍了凤凰街道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呈现的特点,存在的问题,总结高港法院目前现阶段化解物业纠纷的工作方法,包括:“诉前+诉中调解、速裁快审”模式、示范性诉讼、法律宣传进社区,并期望同与会的各位代表一起调研物业纠纷中存在的新情势、新情况,找到深化物业纠纷多元联动化解机制的着力点,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随后,法官助理刘柳结合审判工作中的真实案例,从常见的物业费问题入手,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回应了业主关心的公共维修基金、公共能耗费的管理和使用,电梯、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问题。刘柳还就一些热点问题,如物业公司是否应当协助业主在自有车位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物业公司擅自加装电梯控制系统是否合法等进行了案例解读。
孙晓军在会议总结发言时称,高港法院的此次法律宣讲内容丰富,切合实际,令大家受益匪浅。他指出,针对法官提到的物业服务问题,参会人员要对照反思,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要行动起来,实地走访,排查整治隐患,预防源头风险,做好网格治理“前哨”功能,织密诉源治理“过滤网”。刘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