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自规局江都分局“四坚持”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日期:09-01
日前,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通过“四坚持”,积极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坚持规划引领,提升乡村振兴规划硬实力。组织编制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进一步优化城镇村空间布局,明确村庄分类和布局,其中,规划发展村庄包括集聚提升类村庄501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5个,城郊融合类村庄31个;编制完成18个村庄规划,保障了中月米业、金麦穗粮食加工及仓储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坚持重点扶持,推动土地要素配置向乡村倾斜。单列5%的用地计划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要求,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组组织申报土地整理项目,通过争取政策资金,大力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田水路林村综合协调发展。自然资源部试点邵伯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形成的流量指标,预留部分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坚持建管并重,拓宽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空间。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进出平衡”制度,大力实施土地整理,近年来实现新增耕地3857亩,对乡村产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保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年度计划,与镇村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有序开展废弃宅基地、闲置公益设施等存量建设用地的综合整治。
坚持严格审查,提升农业生产保障力。全力支持农业生产,对农业烘干房、农机仓库等用地建立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制度。重点开展农业发展规划布局、设施农业经营和规模化粮食生产要求审查,对选址合理性、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面积等进行核实,推动农业生产配套合法合规用地,防止侵占耕地。近年来完成设施农用地备案项目35宗,有效地保证了全区粮食安全生产和生猪产能的保障。徐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