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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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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省高院调研泉山物业纠纷案件审理

日期: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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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8月16日,省高级法院民六庭综合组组长周成一行到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专题调研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泉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君,徐州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杨梅花等陪同调研。

泉山法院民一庭、速裁庭庭长分别向调研组介绍了涉及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特点、矛盾产生原因、化解难点及泉山法院针对物业纠纷化解采取的措施作全面梳理。与会人员就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疑难点、诉源治理对策及解纷思路进行了深入交流。

周成表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和社会治理效果,建议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做好审判本职工作。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着力促进“类案同判”和统一法律适用,提升物业纠纷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二要注重案件分流。对案件分类,将繁案简案分流,综合运用诉前调解、诉中和解和判后法律释明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要加强诉源治理。要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结合审判工作提出建议,加强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合作,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杨 洁 邓馨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