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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损害医生名誉权,严惩!

日期: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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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朱三(化名)是抖音注册人,微播公司是抖音APP的运营主体。朱三家属住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朱三与主治医师李四(化名)及医院就其家属在医院治疗期间用药的合理性、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次月,朱三等人在抖音账户发布了内容为“李四是庸医,为了自己的小利不管病人死活滥用高价药,什么医者仁心,简直是个杀手!”和“是不是李四的背景硬,院方的领导不好处理此事,所以不能正面解释和答复!”的文字视频。该视频合计被点赞一千余次,被转发一百余次。李四以朱三等人在微播公司开发的抖音平台上侵犯原告名誉为由,将朱三等人告上法庭,要求朱三等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名誉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言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应在查明侵权行为、行为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行为与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基础上,结合信息网络传播的特点、传播范围、侵害程度等具体因素综合认定。朱三等人因其家属在医院治疗期间用药的合理性、费用等问题产生纠纷,应当采取正当、合法的方式维权,而不应肆意侵害主治医师李四的名誉权。朱三在抖音平台发布的视频及言论中使用了“庸医”“杀手”等明显带有侮辱性、贬损性的言辞,并明确指向李四,主观上具有对李四名誉进行毁损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且因信息网络传播的便利、广泛、便捷等特点,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社会公众对李四的公正评价,导致李四的社会评价降低,在一定范围内对李四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本案中,因案涉视频已被删除、下架,医药高新区法院结合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视频的影响范围和传播方式,判令朱三使用其抖音号在抖音APP平台公开发布致歉声明且不少于20日。陈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