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程女士向执行局干警王亚、马俊送来锦旗——“热情服务好公仆,严格执法好法官”,感谢两位干警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接力付出,有的放矢采取执行措施,最终督促被执行人主动清偿了四百余万元欠款。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何某是一位注册会计师,从事资本运作,在多家上市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管。申请执行人基于被执行人多种社会身份考量,出借款项给被执行人投资资本项目,从而获取利息收入。但借款到期后,何某未能按期还款,故程女士向本院提起诉讼,海陵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向程女士返还借款四百余万元。何某未能履行生效判决确认的义务,故程女士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仅查控到被执行人少许银行存款,未能查控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根据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该案分配至快执案件承办人王亚名下。王亚向申请执行人程女士说明案件执行情况后,程女士心急如焚。但本案执行程序并未停止,王亚想到被执行人从事资本运作,其名下也许有股票投资项目。果不其然,该院通过多方查询,发现何某作为某上市公司高管,持有该公司的股票价值两千余万元。至此,案件流转至财产处置承办人马俊继续执行。
本案属该院首例处置上市公司高管持有股票的案件,为合理合规变价处置本案股票,承办人马俊多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交流咨询股票变价、过户问题,逐步明确了本案股票拍卖条件,扫清了股票拍卖后过户障碍。在股票即将上网拍卖前,承办人马俊告知被执行人股票可被司法拍卖,并向其释明如其自行变价交易股票可将股票交易价值最大化,可避免司法拍卖造成的价值损失。在司法强制拍卖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于近日主动通过大盘出售未冻结的股票,并以交易款向申请执行人程女士全额清偿了本案债务。
一面感谢锦旗,一个执行故事,一份司法担当。一直以来,海陵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不断优化、繁简分流等执行机制,强化善意、文明、高效执行理念,让“执行不能”变“执行到位”。马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