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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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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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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巩继琼:本院受理原告杨树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2023)苏0830民初42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表和证据材料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科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盱眙县人民法院

邢玉兵:本院受理原告罗德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盱眙县人民法院

吴义贵、潘成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吴义贵、潘成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682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瑄: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租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文瑄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56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9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周桂扬: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租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桂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56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9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黄云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黄云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536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2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张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张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00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佰达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正心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佰达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439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1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曹占双: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租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占双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444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6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张原铭: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租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原铭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745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6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