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多个“1号”文件
日期:08-10
□江苏经济报记者 王 琦
随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挂牌成立,江苏监管局相关运作也正式开始。近日,该局公开了多项1号工作文件,如首份任职资格批复、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人士指出,随着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的正式运作,我省的金融监管体系从“一行两会”迈入“一行一总局一会”新格局。
据了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是在7月20日上午正式挂牌。当天,该局的官网就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报告江苏监管局以及12个设区市监管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主要包括: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有关统计数据;4.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5.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的首份工作动态也于7月24日公布,在苏金发〔2023〕1号文件中,主要内容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围绕做好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粮食安全工作提出了三大类十七条措施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省粮食安全根基,推动江苏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努力保障粮食产业重点领域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持续完善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同时,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稳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在苏金复〔2023〕1号文件中,是关于李雪莲任职资格的批复。文件称,经审查,李雪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的重要职责,根据7月28日公布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扬金罚决字〔2023〕1号是新部门成立后的首张行政处罚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行因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对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万元。7月28日,还公开了盐金罚决字〔2023〕1号文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城监管分局文件称,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员工周光来犯受贿罪,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
相关专家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挂牌并正式运行,对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着积极意义。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统筹优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根据新变化、新需要,进一步调整优化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推进地方派出机构改革。同时,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有助于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更好地防范化解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