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税务局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日期:08-08
本报讯 科技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的专项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多次优化和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包括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优化简化辅助账样式。为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前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今年3月又明确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这无疑是助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有力举措。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保障企业应享尽享,响水县税务局加大宣传力度,细心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费用,享受优惠政策。该局建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档案库,摸清辖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享受底数,通过系统精准推送、连线专访、送政策上门、辅导讲座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介;以“优化营商环境”、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等活动为契机,了解企业个性化需求,积极提供定制式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这无疑是对我们企业真金实银的帮助,为我们下一步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提供了‘真金白银’的支持。”富星纸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彭法华表示。
据了解,江苏富星纸业有限公司是响水县一家从事机制纸及纸板制造的企业,近年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彭法华介绍,响水县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公司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公司可以继续按照100%的比例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以2022年度6429.46万元的研发费用来测算,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后,相当于享受到了1.29亿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红包。
“2023年,国家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就越多,我们企业对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动力越足。”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绍明说。
位于响水经济开发区的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作为医药类高新技术企业,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能够帮助其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王新彬说道:“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我们共有1675万余元的研发费用符合100%加计扣除的条件,有了这些好政策为企业发展助力,我们有底气把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到提升技术上去。今年,公司会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经费投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下一步,响水县税务局将与科技、工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依托税费运营服务中心,通过大数据精准识别,筛选享受政策企业名单。继续通过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推送政策,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武生东 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