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505民初6952号
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秋玲与被告江苏苏南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01号
庄志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庄志敏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07号
王子静: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陆家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告王子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800号
项晨:本院受理原告王永九、王永远与被告项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014号
陈苏晨:本院受理原告王丙元与被告陈苏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5738号
苏州永利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吕波: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阳山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永利团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吕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660号
苏州麦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沈良梁:本院受理原告刘生军与被告苏州麦田货运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沈良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369号
马晓梅:本院受理原告苏州保利杰通讯数码有限公司与被告马晓梅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蒋帅帅:本院受理原告刘官五与被告蒋帅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65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预交上诉费。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797号
付鹏: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勇武通讯数码有限公司与被告付鹏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804号
上海哈昵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德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哈昵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849号
邓永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被告邓永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3338号
胡强林:本院受理原告高新区枫桥小哥电动车店与被告胡强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625号
苏州云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高新区嘉宇文化石经营部与被告苏州云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34号
苏州云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明基医院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云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55号
陈雷:本院受理原告苏州租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6953号
卞少姣、曹斌:本院受理原告北京中航大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卞少姣、曹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70号
杨雪元: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雪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202号
汤小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锐翔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汤小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72号
张文兰:本院受理原告王琴与被告张文兰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6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7105号
王海荣:本院受理原告钱美芳与被告王海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梁帅帅:本院受理原告苏正亮与被告梁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423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林绍荣: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高新区鑫庄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绍荣、周金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1596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律所清算公告
江苏常闻律师事务所和江苏摩方律师事务所合并组建江苏摩方常闻律师事务所,因合并需要于2023年8月5日决议进行清算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本所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清算组联系人温超平,联系电话13961227168,地址江苏常州市钟楼区运河五号创意街区9号楼四楼。
江苏常闻律师事务所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