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严惩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人
日期:08-02
近日,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该案被告人在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取保候审期间不知悔改,竟又醉酒后无证驾驶逾期未检验的车辆,最终遭到法律的严惩。
2022年9月的一天,钱某在朋友家喝酒,两杯茅台下肚觉得不过瘾,又喝了两罐啤酒,自认为“没问题”,自行驾驶二轮摩托车回家,哪知途中与逆向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二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钱、李二人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鉴定,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4mg/100ml。钱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本应吸取教训的钱某竟不知悔改,无视法律,再次醉酒驾驶。今年2月,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钱某在明知自己只有E照不能驾驶轿车的情况下,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的轿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9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先后两次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判处钱某拘役4个月15日,并处罚金5000元。徐艳秋 王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