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总实名举报, 康普顿陷商业贿赂丑闻
日期:07-19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 荣
近日,江苏经济报接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普顿”)前副总经理梁义花实名举报信,称康普顿为了开发、维护大客户,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振华及董事长朱磊的许可、授意下频繁、大量借信息技术服务费、咨询费、广告费等名义向大客户进行商业贿赂。
梁义花表示,2019年4月,朱磊曾让其准备50万现金分两次通过刘某某支付给公司大客户好处费,而在其被公司辞退后,自己却被康普顿控告职务侵占。为此其曾找朱磊理论,但对方声称自己签了字但是不知情,而且和自己一毛钱利益关系都没有,所以只要作为证人就啥事都没有,只能算上市公司管理失职。
而除以现金形式对大客户进行贿赂之外,康普顿最常用的手法则是以签订服务协议的形式,向相关公司支会信息技术服务费、咨询费、广告费等。例如2022年1月20日,康普顿分别与城阳区骏圻金泓技术咨询服务部(简称:骏圻金泓)、城阳区明圻鑫泓管理咨询服务中心(简称:明圻鑫泓)、市南区明致钲管理咨询服务中心(简称:明致钲咨询)、市南区增金沂管理咨询服务中心(简称:增金沂咨询)、城阳区骏至锐泓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简称:骏至锐泓)等五家个体工商户签订了咨询服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而这五家个体工商户除“明圻鑫泓”成立于2022年1月18日外,其余四家均成立于2022年1月24日,康普顿在签署咨询服务协议的时候,这些个体工商户大部分还没有成立,而且这些个体工商户根本没有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的能力。(见下图)
本报记者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发现,上述五家公司虽然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不同,但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联系电话却是同一号码。不仅如此,上述五家公司2022年年报中披露的从业人数均为1人,可见“根本没有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咨询的能力”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另据梁义花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康普顿2022年度向这五家个体工商户支付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累计超过300万元,且至今仍在支付。
那么,康普顿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对于供应商的选择本应有严格的审核机制,为何会“未卜先知”地与尚未成立的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这五家使用同一联系电话的供应商之间又存在怎样的关联?去年以来这些只有一位从业人员的个体工商户又为企业提供了哪些服务?以上种种证据是否可以佐证梁义花所言非虚?针对以上种种疑问,本报对康普顿提出了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日仍未获回复。
另据梁义花举报,近年来,康普顿此类费用支出都非常巨大,通过居间方向大客户给予好处、贿赂,已经成为一种销售模式。除这五家个体工商户外,康普顿还以信息技术服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向上海昭正商务咨询事务所、烯润科技有限公司、弋江区锐欣咨询服务部、青岛中天锦程贸易有限公司(2022年5月13日注销)等市场主体支付了至少数百万元用于行贿。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昭正商务咨询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12月,注册资本为10万元,去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 ;烯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纳资本为0,去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 ;弋江区锐欣咨询服务部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未作显示,2022年销售总额237.3万元,从业人数4人;已注销的青岛中天锦程贸易有限公司实缴资本为12万元,2021年度社保缴纳人数为1人。
康普顿公开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其2021年和2022年产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7907.25万元和6226.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和7.14%;产生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567.66万元和4211.4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2%和5.32%,2022年度在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8.57%的前提下,两项费用的占比却都有所增长。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度销售费用中所包含的广告宣传费高达617.81万元,比去年同期还要多出267.15万元。
那么,康普顿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比过高的原因是什么?为何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或咨询的公司都是毫无实力的小工商户,这是否可以证实“康普顿通过居间方向大客户给予好处、贿赂已经成为一种销售模式”所言非虚呢?针对记者提出的疑问,康普顿依旧选择了保持沉默,而上述种种问题一旦由监管部门查实,不仅企业要为此付出代价,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将因此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