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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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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镇街消防委托执法开出首张罚单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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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消防在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创新,近日,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基层镇街消防委托执法试点工作,并开出了首张罚单。

在泰州市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与罡杨镇、城中街道举行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委托协议签约第二天,罡杨镇消防工作站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某百货商店内存在堵塞安全出口的消防违法行为,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海陵区消防救援大队得知相关情况后,及时给予帮扶,指导罡杨镇消防工作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给予经营者梁某罚款人民币50元的处罚,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此次成功办理全市首例消防执法委托案件,实现了试点工作落地生效,破解了消防监督执法“最后一公里”难题。

据了解,泰州消防部门探索通过委托执法“小切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与相关镇街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机制,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监管网络。并结合每月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督导,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每月到镇街开展督导检查,由消防监督员对镇街综合执法人员开展业务指导,指派执法文员定点帮扶,采取跟班作业、“一对一”、“点对点”等方式,帮扶指导镇街消防工作站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着力解决镇街在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等消防管理上的执法难点问题,从而推动基层消防治理“大格局”。(王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