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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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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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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今日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2023)管破13号-2-1号

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1日裁定受理王书珍、钟明对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光学)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5月5日指定江苏君合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包括江南光学的职工)应于2023年8月13日前向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许培13805283929,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新民东路20号凤影商厦5楼;邮政编码:212300)申报债权(江南光学职工请联系管理人并将拖欠工资的证据提交管理人),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丹阳市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丹阳法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南环路16号)第【19】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镇江江南光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