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林园林发展有限公司、陆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悦圣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吴林园林发展有限公司、陆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5426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苏州得胜鸟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阿舍尔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得胜鸟服饰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479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李扬: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347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汪成达:本院受理原告段荣祥与被告汪成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309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苏州远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旭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远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505民初3823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撤销清算组备案公告
苏州科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江苏经济报刊登了注销公告,并于2018年7月6日在昆山市登记机关办理了清算组备案。该公司在清算组备案后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现股东决定撤销在江苏经济报2018年4月12日刊登的注销公告,同时撤销2018年7月6日在昆山市登记机关的清算组备案,该公司继续存续。
特此公告
苏州科润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3年6月15日股东会决议,泰州衡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14,815.0137万元减至13,490.2637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联系人:孙继永 联系电话:18951627313
泰州衡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
合并公告
根据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42.27万元)与昆山千峰精品果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50万元)、昆山市千灯旅游商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50万元)、昆山千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和昆山千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万元)的吸收合并协议,五公司合并。合并方式为: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昆山千峰精品果园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旅游商品有限公司、昆山千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和昆山千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存续,昆山千峰精品果园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旅游商品有限公司、昆山千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和昆山千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有限公司解散注销。
昆山千峰精品果园有限公司、昆山市千灯旅游商品有限公司、昆山千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和昆山千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有限公司的资产归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后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7042.27万元。
特此公告。
昆山市千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昆山千峰精品果园有限公司
昆山市千灯旅游商品有限公司
昆山千灯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昆山千灯高效农业综合开发示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