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擦亮江苏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日期:07-13
本报讯(记者 孙炜杰) 7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新闻发布会,对修订后的《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此次修订后的《实施意见》共五部分21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以及健全保障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彭大刚表示,自2018年1月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来,我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环境显著改善,政府公信力持续提升,有力推动了诚信江苏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与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生产、经营活动较为密切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乡镇和街道等七大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对此,《实施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务实有效举措,比如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政府方责任人的诚信职责,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等,以有力有效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据悉,到2025年,我省将实现全省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更加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全覆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高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