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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宜兴法院助力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

日期: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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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吴杏萍

位于江苏西南端、沪宁杭三角中心的宜兴市,素有“陶的古都”“茶的绿洲”“竹的海洋”和“洞的世界”之称。

近年来,宜兴市已形成以电线电缆、陶瓷、冶金、化纤织造等为主的产业集群,以及包括机电、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协作配套能力较强的工业体系,培育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2022年,宜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36.72亿元,是2022年GDP十强县之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全面落实《宜兴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要求,去年以来,宜兴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公平、规范、智慧、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为宜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电缆行业是宜兴市的重点行业,官林镇拥有国内最大的电线电缆产业集群,多家龙头企业入选全国制造业500强。持续提升服务企业意识,积极护航电缆企业发展,切实提升电缆企业获得感、幸福感,是宜兴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之一。

对于镇上各个线缆企业而言,宜兴法院官林法庭为其追回的不仅是劳作的“血汗钱”,更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能为企业多要回一分钱,就是让企业的生存环境好一分。”官林法庭庭长季仲介绍,线缆企业的客户不少都是房地产的工程承包商,订单跨度时间长,一旦出现承包方不能及时结算工程款的情形,线缆企业的货款回收就将受到直接影响。此外,线缆企业还要经受重金属价格波动、原材料买卖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资金压力巨大。

“现场勘验——为什么照片这么糊?因为热‘化’了!”这是官林法庭法官袁应生在一起电缆合同纠纷现场勘验时发的一条朋友圈,并配了一张自己在烈日下蹲在电缆井中的照片。

据了解,在该起电缆合同纠纷中,被告公司完全否认接收使用了原告公司的电缆,拒绝交付货款。而仅凭原告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判定事实。为此,袁应生法官专门前往交货地某小区调查电缆使用情况,通过对底下电缆井的实地勘查,袁应生发现,虽然部分电缆已被刷白,但能看清规格型号,确是原告公司生产的电缆。据此,可认定被告公司的陈述可信度极低。相反,原告公司为证明其诉讼请求,向法院提供了购销合同、送货单等,已形成证据链。而且,原告公司审理中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陈述,也与勘验情况相符。综上,法庭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宜兴法院近年来全面贯彻实施《关于服务和保障太湖湾科创带建设的意见》,聚焦科创重点领域,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按照案件类型细化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和赔偿基数标准,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大规模侵权行为,加大制裁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发挥了司法保护主导作用。

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开发区的丁蜀镇,以盛产紫砂而闻名中外。为更好保障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服务陶都科技新城重大项目推进,2022年4月25日,首家以宜兴法院“宜小知”品牌命名的知识产权审务工作站在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正式成立。

该院以“宜小知”为品牌,通过便利的知识产权诉讼渠道、专业的咨询服务和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全力保障陶都科技新城招引科技创新企业、支持创新成果孵化、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同时,该院丁蜀法庭结合受理的涉紫砂类案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并形成报告,通过向紫砂行业协会、紫砂从业人员集聚地、紫砂行业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等发放,提示紫砂从业人员行业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为行业协会就紫砂纠纷的源头预防提供抓手和方向等。

此外,为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多元解纷平台,该院充分发挥“1+N”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突出法院主体,调动代表委员、行业协会等“N”个社会调解力量,构建多元参与、多平台融合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网络。“通过设立‘法官+工作站’‘双兴驿站’、乡村振兴巡回法庭,宜兴法院广泛建立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乡贤等调解工作室网络,并与陶瓷、电缆、石材、汽车等行业协会加强联络,建立完善专业诉调对接机制。”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介绍。2022年6月23日,该院携手宜兴市企业家协会,共同为“法官+工作站”“线缆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工作站”“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调解工作站”“破产调解联络站”举行揭牌仪式,精准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着力提升“办理破产”质效

2022年10月8日,宜兴法院裁定认可夏某、骆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并于同年10月11日终结个人债务清理程序,标志着该院首例类个人破产案件圆满办结。

该案中,夏某、骆某为夫妻关系,因大量债务不能按时偿还被各债权人先后起诉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022年4月30日,夏某、骆某向宜兴法院提出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即类个人破产程序)申请。法院经详细调查发现,夏某、骆某夫妻二人偿还能力有限,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符合个人破产债务清理的条件,审理过程中,夏某、骆某也主动放弃安置费及抚养费的请求,积极参与个人破产程序。

2022年7月22日,该院依法召开夏某、骆某类个人破产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定各类债权11户257万余元,并顺利通过了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财产分配及债务豁免方案等。同年8月28日,该院通过司法网拍对夏某、骆某名下房产进行处置,变现价值116万余元。《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方案》获法院认可后,由管理人扣除费用向各债权人分配。

据了解,宜兴法院在类个人破产案件审理工作中,专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根据实践情况不断完善办案举措,加强个案的释明和说理工作,以有温度的司法给予“诚实而不幸”的经营个人“重生”的机会。

个人债务清理制度的初衷和目的是保护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让他们在创业失败后还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不幸”是看得到的,而“诚实”是需要仔细甄别的。只有那些守信用、重诚信的创业者,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目前,宜兴法院已成功审结28件类个人破产案件,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除个人破产外,企业破产更是一项涉及多重利益、市场秩序、社会稳定的整体工程,需要在司法主导下实施市场退出及拯救程序,但诸多问题单纯依靠司法程序难以解决,通常需倚重行政配合。

“法院是破产重整程序的主导者,政府是破产重整的协调者和风险处置的组织者。破产审判不能由法院‘单打独斗’,必须积极寻求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表示,“府院联动”能有效形成企业破产审判合力,统筹解决企业破产重整盘活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更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宜兴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因案施策、打击逃废、追收资产”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重点指标水平,2022年至2023年5月,共审结破产案件102件,清理消化债务136.08亿元,出清僵尸企业96家。

该院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实施意见优化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深入探索破产审判与行政执法相互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此外,该院持续探索建立破产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依托宜兴市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推进困境企业预重整模式的建立和实施,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实现庭外重组、预重整与庭内重整制度的对接,尽可能通过庭外和解、庭外重组等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实现对企业的及早挽救。(下转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