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未来三年将建100个非遗工坊
日期:07-06
本报讯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非遗工坊这一模式应运而生。
所谓非遗工坊,是指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依法注册或登记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
记者7月5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正式印发《关于建设非遗工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分为3章共10条内容,从广泛吸纳就业、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拓宽营销渠道、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对建设非遗工坊提出具体要求,并同步印发《江苏省级非遗工坊申报设立指南》,明确省级非遗工坊设立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各类非遗工坊100个。非遗工坊建设机制逐步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各类传统工艺得到有效保护,发展活力更好彰显。非遗工坊在加强非遗保护、激发传承人创业、推动传统工艺创新发展、促进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意见》提出一系列主要任务,包括:广泛吸纳就业;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创新能力;拓宽营销渠道。为保障《意见》落实,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牵头做好非遗工坊建设各项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乡村振兴部门为非遗工坊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优化管理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时监测非遗工坊存续发展状况。开展检查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付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