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司法建议得到银保监会积极回应
日期:07-05
近日,金湖法院针对保险中介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异地代办交强险的相关问题发送司法建议,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陇南监管分局的积极响应和回函。
该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发现,本地辖内的被保险人委托“保险中介”对其所有的车辆在甘肃省某保险公司进行投保,该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后出具交强险电子保单。此后,保险公司又以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车辆转籍为由,在未告知被保险人情形下,向“保险中介”退还部分保费后单方解除保险合同。在审理中发现,“保险中介”就类似车辆为多人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中介”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保险市场,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此情况,金湖法院向银保监会陇南监管分局发出强化监管、落实财险实名缴纳制度的司法建议。
该建议发出后,银保监会陇南监管分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司法建议内容,并于近日回函,对金湖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表示感谢。程 伟 王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