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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提升调查研究水平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院

日期: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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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法治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淮安市清江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 强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我们党长期坚持、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密切联系群众、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也是事关人民法院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许多新形势新任务,疑难复杂问题、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需要不断加以认识、研究、解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提升调查研究工作水平,对助力法院更好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能力、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提升调查研究工作水平,人民法院需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正确方向。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等方面开展调研,着重研究法院在守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防范化解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风险、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助力新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解决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具体而言,要围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民生权益保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调研,着重研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解决群众“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各类诉调对接平台实体化运转、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存在的堵点、痛点问题。

三是坚持实效导向。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深化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和制度成果。要针对调研过程中分析出来的原因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剖析根源,研究对策,提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要压实调研工作责任,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抓好调研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融合,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重点解决好案结事了、服判息诉、减少程序空转和“衍生”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统一的问题。要切实抓好调研工作与队伍建设的融合,围绕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把调研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把调研成果计入个人工作实绩,作为在法官入额、干部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时的必要条件。

四是坚持为民导向。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体现的就是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事实认定是整个审判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获取确凿证据。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要摒弃不进行调查研究、单凭主观臆断和死啃法条的教条主义做法。只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了解案情,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秉公裁判,让人民群众信服。

新时代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提升调查研究工作水平为重要动力,发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推动现代化法院建设,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