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宝应县建设“绿电厂房”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日期:06-26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宝应县委、县政府着力探索“标准化厂房建设+地上空间”节地新模式,打造“十四五”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新平台,做优招商引资“硬核环境”,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推动土地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由宝应县城控集团下属子公司江苏聚宝绿能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土地摘牌及前期厂房建设,“筑巢引凤”精心打造投资沃土,吸引客商来宝投资兴业。目前,全县已在6个镇区启动“绿电厂房”建设,开发区、柳堡镇、曹甸镇、广洋湖镇、山阳镇等绿电厂房一期工程项目正在施工,未来3年计划新建高标准绿电厂房200万平方米,屋顶光伏发电建设150万平方米,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30MW。建成达效后,预计新增销售200亿元、入库税收6亿-7亿元,厂房租金收入2亿元;光伏发电收入1.78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发挥“绿电厂房”的价值,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
二、主要做法
“绿电厂房”由县政府出资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运作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采用向上拓展的绿色发电模式,充分利用地上空间,在厂房顶部加装太阳能电池板,采用光伏发电技术,大大减少了工业用电的总量,生产的电量同时为企业所利用,实现了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前谋划“绿电厂房”建设布局,依据各镇区实体项目,合理安排建设规模,也为未来项目预留入驻发展空间。健全水电路气热、办公生活等配套设施;积极开展飞地招商模式创新,合理制定税收分成比例,调动全县招商战线积极性。
三、配套政策
综合运用“出让合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进行相关地块挂牌出让,由用地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相关镇区负责工业企业招商入驻,其中入驻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有关要求以及宝应县鼓励发展产业方向,每平方米厂房销售不低于1万元/年、入库税收不低于350元/年,综合税负率不低于3.5%,制定厂房租赁标准,与入驻工业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协议、税收达标协议,合理制定收益分成,强化亩均税收达标考核,让“绿电厂房”产生实实在在的效益。
四、节地效果
“绿电厂房”用途广泛,根据工业企业行业分类的需要,可划分为综合性厂区、电子轻工类厂区等,对大小不一的企业有单层、双层、多层厂房可供选择,既可作为中小微企业孵化器,也能作为标准化厂房使用,能租赁也可转让,从而大幅降低了企业创业成本,切实缓解了土地资源供需矛盾,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经验总结
改变传统招商签约拿地建设的模式,通过标准化厂房、代建厂房和厂房租赁的建设,缩短了企业从投资到落地投产的时间,既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又提升了企业发展活力,厂房个性化租赁服务同时又满足企业个性化用地需求。此外,目前入驻县级绿电标准厂房项目参照单独供地项目税收奖励条款执行,并设定以下差异化内容:
1. 房租定价。根据标准厂房造价浮动,入驻企业按实际占用建筑面积缴纳租金。
2. 税收贡献。拓展到“入库税收+缴纳房租”的合计数,但必须达到县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则由镇区按投资协议约定征缴到位。
3. 减免房租。如企业实际纳税达到标准,各镇区可奖励部分或全部房租。
4. 租售结合。亩均税收贡献连续3年达标的项目可以申请购买租赁厂房。
5. 绿电供应。县级绿电厂房将由政府预装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入驻项目可优先使用绿色电能,降低用电成本,缓解能耗限控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