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开出首份违反限高令处罚决定书
日期:06-21
本报讯 6月16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依法作出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钱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决定,这在徐州市法院系统还是首例。
2020年9月8日,泉山法院审理吴某与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该科技公司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经相关部门监控,发现钱某在被限制高消费后,通过黄牛以积分兑换的形式购买飞机票,于今年1月21日从成都飞往南通。6月16日,泉山法院通知钱某到执行局谈话,钱某承认自己乘坐飞机外出的事实,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据此,泉山法院决定对钱某处以1万元罚款。(杨 洁 邓馨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