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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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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南京海事法院举办江苏涉外商事海事专业化审判协同专题研讨会

日期: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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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

6月13日,江苏涉外商事海事专业化审判协同专题研讨会在南京召开。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齐素,江苏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嫒珍,南京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花玉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彬主持会议。

齐素表示,此次专题研讨会对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具有积极作用。齐素强调,希望江苏法院要充分运用此次专题研讨会成果,不断提高涉外审判专业化水平,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落实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等司法政策,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更好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增强国内外大循环的动力和活力。要强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涉外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刘嫒珍表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江苏法院充分发挥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职能作用,在服务大局、精品审判、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全省法院已经初步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刘嫒珍强调,此次签署倡议书和共建协议,搭建了涉外司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研讨交流平台,必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花玉军表示,江苏是拥有海事法院、全国最多国际商事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齐备的海洋大省、开放大省。要通过专业化审判协同和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放大江苏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资源集聚效应。南京海事法院将与签约单位凝心聚力、同向同行,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围绕公正与效率协同发力,努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司法公信力。

随后,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国际商事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无锡国际商事法庭、南京江北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苏州工业园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共同签署《关于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倡议书》。

此外,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苏州大学、江苏海洋大学7所大学法学院分别签署《涉外海事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建协议》。南京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昌顺发布了《南京海事法院关于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典型案例。

最后,南京财经大学正校级领导、教授焦富民,江苏省高级法院民四庭庭长李亚林,苏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杨恩乾,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法庭庭长赵地,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彭岳,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院长、教授吴明忠,南京海事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谢新竹围绕涉外法治、海事司法、涉外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