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0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淮阴法院发出首份违反限高令处罚决定书

日期:06-14
字号:
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6月2日,淮阴法院在淮安市法院系统发出首份违反限高令处罚决定书,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丁某依法作出罚款5万元的决定。

2022年5月23日,丁某、淮安某房产有限公司与顾某、顾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淮阴区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丁某、淮安某房产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前退还原告顾某、顾某某购房款27万元,并支付原告律师费1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到履行期限后,被告未按调解书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丁某、淮安某房产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丁某、淮安某房产有限公司多次向承办法官表示其有钱在银行、在其他办案单位,但总是拿不出来,承办法官也多次到相应银行和其他办案单位,均未能查找到丁某所说的钱款下落。由于被执行人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丁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经相关部门监控,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在被限制高消费后,乘坐飞机外出旅游。6月2日,淮阴法院通知被执行人丁某到执行局谈话,丁某承认自己乘坐飞机外出旅游的事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结合被执行人丁某的行为及表现,法院遂决定对丁某处以5万元罚款,现丁某已将罚款缴纳。(徐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