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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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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我省全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日期: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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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杜颖梅) 6月13日,南京、苏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在南京召开,副省长胡广杰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为两市授牌。自此,江苏全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示范项目,旨在通过保护示范区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能力,助力当地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同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今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通知,确定10个城市(地区)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南京市、苏州市榜上有名。

据了解,江苏知识产权工作已连续3年在中央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连续7年保持全国省区第一,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上升至全国第一。与此同时,江苏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探索,重点支持省内设区市、县(市、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保护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举措、强化保护载体、加大保护力度,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为全省乃至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做出示范。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个设区市、4个县(市、区)、4个园区正在创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南京、苏州两市亦在其中。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也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南京、苏州两市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强,主要经济指标和知识产权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截至去年底,南京、苏州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48.73件、31.55件。在国家对137个副省级城市和设区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绩效考核中,两市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在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中,两市也连续多年获督查激励。

胡广杰强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对于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江苏将建好南京、苏州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在支持全面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要在高标准建设上下功夫,按照建设方案认真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辐射带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要在高质量产出上下功夫,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瞄准高端装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产出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把示范区建设成果体现在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实际成效上。要在高水平保障上下功夫,坚持省市联动,加强工作保障,形成示范区建设的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表示,将以此次南京、苏州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启动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同、整合资源,全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将我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成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