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林:本院受理原告盱眙兰虎五金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桂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盱眙县人民法院
正安县民众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顶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正安县民众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379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梁帅帅:本院受理原告苏正亮与被告梁帅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423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9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黄永顺、杨金荣、陈汝明:本院受理原告胡志胜与被告黄永顺、杨金荣、陈汝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505民初423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普通独任制程序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8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3977号
薛萍、刘志富: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工业园区易通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薛萍、刘志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8月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3982号
王炳荏:本院受理原告武建辉与被告王炳荏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8月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4031号
苏州聚佳汇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姑苏区金门国际商业广场联亿翔职业服装店与被告苏州聚佳汇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8月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4034号
潘建民、李建珍:本院受理原告苏州依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潘建民、李建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8月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2023)苏0505民初4094号
内蒙古致远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正律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致远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及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年8月1日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及互联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