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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泰兴法院:守护少年的你

日期: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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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江苏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泰兴法院联合新街镇走进市南新初级中学,开展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厚植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该校近100名初一师生参加活动。

本次普法宣传课由该校法治副校长、刑庭法官助理董小翠主讲,她围绕认识校园欺凌、遭受校园欺凌表现、校园欺凌的后果、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四个方面进行了讲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这种行为往往伴随着实际或认知到的权力不平衡,会在一段时间内反复发生或有反复发生的可能性。

活动现场,学生们踊跃举手参与现场互动,法官采用以案说法、提问解答的方式,通过列举一系列校园欺凌的真实事件,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并从法律角度告诉大家遇到校园欺凌的正确做法。教育学生们,要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朋友,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既不要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更不能做“欺凌者”。精彩生动的讲解赢得了学生们的热烈掌声。最后,全体学生在“争做守法小公民法治教育宣传活动”的红色条幅上签名。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校园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添砖加瓦”。同时,提高了师生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为加强学校与法院联动、构建平安校园夯实了法律基础。何 妨 安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