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更是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和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然而,随着多种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涉诉信访日益成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存在的难点
一是涉诉信访的范围和层面扩大。涉诉信访既有对生效裁判不服的,也有在审判过程中要求公正裁判的;既有申请人要求尽快执行的,也有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既有对实体处理不服的,也有对审判执行程序不满的。包含了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的全过程和方方面面。
二是重访、缠访、越级访比例较大。有的常年上访,一事多访;有的逐级上访,数年上访。信访老户问题将长期存在并有可能激化。每到敏感时期均要稳控,法院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信访人所在地政府压力也很大。
三是执行信访压力大。从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有八成以上反映的是执行方面的问题。尽管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投入了更多的力量,但与群众的司法需求仍存在差距,权利人的权利与债务人的能力之间的差距不能平衡。
提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率的措施
一是建立“三书四审”机制,更优质地解决初信初访。优质、高效地解决群众初信初访问题,是压降信访数量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抓手。对每一件初信初访,都要签订包案责任承诺书、信访人权利告知书、限期结案通知书,严明首办责任,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优质办理。
二是建立“集体点评”机制,更坚决地推动信访案件化解。认真对待群众信访投诉,特别是涉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投诉,无论是上级交办还是日常接待中发现的,统一纳入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建立集体点评机制,组织部门自查点评,促进问题的早发现早解决,帮助承办人员厘清工作思路,集思广益,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三是建立“三审三定”机制,更有效地化解信访积案。开展信访积案“三审三定”专项治理行动,即重新审查信访积案,圈定责任范围内化解对象;重新审核前期调查,议定谋求解决的合理诉求;重新审议包案责任,确定有解包案的化解措施。综合使用疏导、释明、司法救助等关爱措施,确保信访老户100%化解。
四是建立“第三方化解”机制,更积极地搞好民生服务。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协调,采取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对律师值班、参与化解工作的指导,让律师充分了解信访工作的注意事项,防止因律师的不当言行激化矛盾。在深入调查、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探索研究适合实际的其他工作模式。
作为信访工作者,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砥砺作风,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推进涉诉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丁文静 宋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