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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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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经济报

徐州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

日期: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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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消防在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为切实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日前,徐州市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全面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安全保障。

《意见》从徐州实际出发,整合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的机构、人员和力量,组建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作为镇(街道)牵头负责综合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职能机构单独设置,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撤销。并且明确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任镇(街道)安委会、消委会第一主任、主任;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应急消防管理局;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党政分管领导任安委会、消委会副主任,其中一名副镇长(副主任)任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正职,兼任镇(街道)安委办、消委办主任。

在人员配备方面,经济发达、监管任务重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配备5 名以上在编监管执法人员;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各另外派驻1至2名工作人员;同时,按照“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总数20%”的比例从综合行政执法局选配工作人员,与应急消防管理局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配备3名以上在编监管执法人员;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各另外派驻1名工作人员;同时,按照“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总数10%”的比例从综合行政执法局选配工作人员,与应急消防管理局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此外,《意见》还规定,各地可根据经济规模、产业结构特点、工业企业数量、安全生产和消防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的设置方式和人员规模,结合实际统筹增配工作人员,火灾风险高的地区和主城区,人员配备要向消防安全方面倾斜。要实体化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员、专职安全员和网格员的使用,作为安全检查、防火巡查和事故预防的补充力量。

据介绍,新成立的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主要承担镇(街道)安委办、消委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辖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厘清镇(街道)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编制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承担辖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性工作,组织对辖内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燃气安全、自建房、农机、农村交通、九小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辖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县级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承担辖内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在业务方面接受县(市、区)安委办、消委办、减灾办、应急管理局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 (王培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