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执行法官邓金龙收到申请人王某的举报,称被执行人朱某正在鱼塘出鱼卖鱼。接到举报电话后,邓金龙法官团队当即赶往现场。
鱼塘现场,人头攒动,大家正在热火朝天地拉网捕鱼,拉鱼的货车和吊车均已就位,执行干警经过仔细辨认寻找,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买主陈某,而执行干警的到场也如平地惊雷,瞬间打乱了现场的捕捞工作,工人们和司机们担心捕捞工作能否继续、工钱能否拿到,纷纷围住执行法官。活鱼作为生鲜物品,处置难度大,考虑捕捞人员和运输车辆均已到达现场,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决定继续进行捕捞。
执行干警中午在鱼塘边简单吃完盒饭后,捕捞也已接近尾声,执行法官将朱某、王某和买主陈某拉到一边坐下,经商谈,同意陈某直接将购鱼款5万元支付给申请人,还有部分余款未能支付,在执行法官耐心调解下,最终申请人同意放弃余款,该案顺利执结。刘 悦